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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发放游戏版号规定

🕗2022-03-27

 

中国游戏必须获取政府部门发放的版号才能上线运营,但游戏版号的审批发放极其漫长和无规律,故将官方审批说明奉上以作参考。

 


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审批

 
设定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根据2016年0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第四次修订)第七十二条:“接受境外机构或者个人赠送出版物的管理办法、订户订购境外出版物的管理办法、网络出版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条例的原则另行制定”。
 
许可条件
1.出版单位须为具有网络游戏出版范围的网络出版服务单位;

2.所申报的国产网络游戏作品已办理著作权登记手续或者相关公证,或者游戏著作权人明确的自我声明(承诺),游戏著作权人须为中国公民或内资企业;

3.游戏运营机构须具有《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4.游戏作品符合《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5.游戏运营机构在运营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以及其他关于游戏运营活动的规定。



数量限制
符合有关总量、结构、布局规划要求
 
许可程序
申请单位提交出版物审批申报材料至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

许可期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80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所在地省级出版管理部门报国家新闻出版署的请示文件;
1.请示文种,主送单位为国家新闻出版署,应有版头,标有文号,公章齐全;

2.正文应载明游戏名称、游戏类别(电脑或移动或游戏机或其他)、出版单位、运营机构以及拟申报事项内容,如为游戏机游戏,应在文件中说明具体游戏机类型;

3.游戏名称应简单明了,高度概括和反映游戏内容;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简化汉字以外的字符,不允许与已批准游戏重名,游戏作品命名不能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游戏内容不能违反《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的规定或含有庸俗、低俗、媚俗以及其他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4.一款游戏一请示文件,报送材料A4纸规格,1式2份,无须装订成册;

5.同一平台上运行的小游戏(10个以上),允许同一文件申报,但原则上不允许一次超过20个。



二、《出版国产电脑网络游戏作品申请书》或《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
1.《出版国产电脑网络游戏作品申请书》适用于客户端、网页、网络下载的单机游戏等类型国产网络游戏作品的申报,《出版国产移动游戏作品申请表》适用于国产移动网络游戏作品的申报;

2.其中“运营机构的游戏运营情况”,是指该运营机构在日常开展游戏运营活动的具体情况,应包括:最早开展游戏运营活动的时间、已运营的游戏作品、正在运营的游戏作品情况及其他必要情况;

3.其中“出版专业人员”,是指在出版单位中实际从事游戏内容审核工作,分别具有初级、中级及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出版编辑人员;

4.其中出版单位“审读报告”须包含:游戏作品内容的准确介绍,出版单位审读起止时间,审读中发现的问题和修改过程,最终明确的审读意见;

5.申请材料最后须由负责该游戏审核的责任编辑和出版单位的总编辑分别手写签字后,加盖出版单位公章。



三、著作权证明材料及著作权人相关证明文件;
1.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登记证书中权利取得方式为原始取得,游戏申报名称须与登记证书软件名称全称或简称完全一致,受让取得的,须同时提交原始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者著作权转让合同复印件,加盖当事各方公章;

2.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公证书(复印件),其公证书中须明确体现游戏名称和著作权人名称,需与申报文件中的完全一致;

3.如提交的著作权证明材料为自我声明(原件),则声明中须明确体现游戏名称和著作权人名称,需与申报文件中的完全一致;

4.著作权人须为中国公民或内资企业,公民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如为同一平台上运行的打包申报游戏,需同时提交平台的著作权证明材料。



四、运营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ICP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运营机构公章。运营机构和著作权人非同一企业的,还需提交运营机构与著作权人签订运营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著作权人公章。



五、游戏画面截图;
截图须为彩色打印的清晰图片,数量不得少于10张,能够充分反映游戏作品核心内容与基本面貌,其中至少包含1张带游戏名称游戏主界面图片。



六、游戏作品中文脚本全文及游戏屏蔽词库;
1.游戏作品中文脚本全文是指游戏中出现的所有中文字符合集,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NPC对话、任务情节说明、游戏道具名称等;

2.此项材料仅需提供电子版即可。



七、游戏防沉迷系统功能设置说明;
1.按照《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的通知》要求,截图说明实名注册系统、时段时长控制系统、付费系统、游客模式的设置情况;

2.提供实名注册系统、付费系统、法定节假日时段时长控制系统等游戏上线前无法有效审查内容的真实有效保证书;

3.省级出版管理部门和出版单位防沉迷系统审查过程及结论。



八、用于内容审查的“管理人员”帐号及游戏防沉迷系统测试账号;
1.用于内容审查的“管理人员”账号为成年人账号,高、中、低及空白账号各3个,其中高、中、低级账号须绑定满足审查需要的游戏资源或货币;

2.防沉迷系统测试账号2组,每组高、中、低级各3个,绑定满足审查需要的游戏资源或货币。



九、游戏审查辅助材料;
1.客户端游戏须提交客户端光盘或U盘1式3份;

2.网页游戏须提供游戏登陆网址;

3.移动游戏须提供可正常使用的安装包光盘或U盘1式3份或者安装包下载网址;

4.网络下载单机游戏须提供下载网址并游戏安装运行环境和条件;

5.如游戏需在游戏机或其他专用审查设备上运行,须提供已安装游戏的专用审查设备2台(审查设备在游戏审批结束后退还申报单位);

6.客户端可安装,测试或下载网址可打开,游戏可运行,账号可正常使用,申报游戏版本须与出版版本完全一致。



十、包含所有申报文字材料的电子文档及游戏演示视频的光盘或U盘。
1.光盘或U盘1式3份;

2.光盘或U盘上标注游戏名称及“电子文档资料”、“演示视频”、“安装包”字样,申报材料按序排列;

3.游戏演示视频时长不少于10分钟,视频中需展示健康游戏忠告、游戏标题、游戏的主界面、防沉迷效果、所有角色形象、所有可进入的场景、可体验的全部系统,有战斗系统的必须展示游戏中的实际战斗效果,且时长不少于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