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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背后的逻辑

🕗2023-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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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会在一些文章的结尾处,发现作者自己贴的一个大大的标签:不喜勿喷。

表面看来,这四个字很有道理,我说我的,不喜欢可以绕道,但是不要喷我。

可是,仔细一想,似乎不是那么回事。

不喜,大体的意思是不喜欢,反感,讨厌,意见不一致。勿喷,也就是不要说,不要批评,不要提反对意见,更不要骂人。

自己说了一个意见,首先想到的是不喜勿喷,并且还要郑重其事的提出来,用文字书写在末尾,就有点意思了。

第一,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或者说态度,不是那么有把握。当然,羊羔虽美众口难调,再好的,再对的,也总会有人反对,也确实如此。但是,如果真的自己有十足的把握,其实是不需要害怕别人提出来反对意见的。

一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就算有那么几个不协调的音调,绝不会影响本身奏鸣曲的主旋律。二来,真理越辩越明,既然亮出了态度,就不怕听到不同意见,哪怕存心找茬的意见,也没什么可怕。只要都摆在台面上,总是能够分出来个是非对错。当然,这不是针对那些认为三八二十一的人来预备的,遇上三八二十一的人,咱们必须认为他正确。

第二,在第一条的基础上,自己心里没底,甚至内心深处都觉得自己说的不那么理直气壮,可是为了某种利益,一定要那么说,自己首先就有点胡搅蛮缠了,然后怕别人反对驳斥,于是搬出来不喜勿喷的金字招牌,做了自以为是的盾牌,仿佛就能躲进小楼成一统了,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无知者无畏。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一种手腕。如果有人提了反对意见,虽然明知道自己错了,可是不肯承认,并且假装大度的一摊手:我都说了不喜勿喷嘛,算了,随他去吧,懒得理他。

这种懒得理,一般是明知道辩驳不能胜利的一种“遁法”。然而有时,也还没有自知之明到这种境界,还要反驳辩论几句,就用“本人已经声明了不喜勿喷,可是有人非要不听劝,只好回复几句”之类的开头,一旦对方不再表达意见,就仿佛自己得了天大的胜利,四处登坛祭天,宣扬文教武功,如果中途辩不过了,心里知道错了,那也是绝不肯承认,仍然搬出来“不喜勿喷勿谓言之不预也”,做出境界颇高的姿态,不再说话——再说就会露出尾巴,藏不住了。

再从逻辑角度来说一下,不喜勿喷本身,是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强盗逻辑。

您当然有自由表达的权力,那就别人也应当有。您倒好,自己说完了,放一块“不喜勿喷”的免战金牌,逍遥快活去了,别人表达就是喷,可是不让别人表达,您有这个权力吗?

最后,我想说,谁要是不喜欢我这个看法,尽管提出来,我接受任何人喷我,而且不怕唾沫多。有人肯跟我讨论,说明对我的重视,也是对我最友善的帮助,何惧之有?何乐不为呢?


小编:曾几何时,个人观点竟被称作夹带私货了!?